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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措施出台 贵州水环境将获“管家级”精细治理

发布时间:2022-08-29 浏览次数:0 编辑:zqhzxsj

8月29日,记者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更大力度保护优良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八条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措施正式出台。

“就像对每条江河、每段水体安设了“管家”一般,此次出台的八条措施,将更立体、全面、精细的对贵州省水生态环境进行管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八条措施分别是:科学化划定水环境控制单元;常态化开展水质调度和研判;项目化推进规划和方案;台账化推进目标和重点任务;规范化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网格化推进重点区域水域监管;精准化谋划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以及制度化开展总结和评估。

 

 

 

首先,通过科学化划定水环境控制单元,建立以行政辖区为责任主体、水质控制断面为节点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按照水质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协同管控原则,以乡镇为最小单元,结合流域汇水范围和行政边界,目前已将全省八大水系划分为611个控制单元:一级控制单元81个,二级控制单元186个,三级控制单元344个。按控制单元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对水质超标单元实施限期达标治理,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要素管理。

职能部门通过使用国家水质监测平台和贵州省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对247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含119个国控断面)建立水质分析、研判、汇总机制。对断面水质出现退化、恶化情况的,启动通报预警响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实施汛期水质监测断面污染强度调查,依据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精准梳理汛期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浓度增幅较大的水质监测断面,全面开展排查、溯源和整治,常态化地开展水质调度和研判。

以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为载体,建立落实《贵州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十四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贵州省深化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贵州省深化乌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贵州省深化磷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2个规划3个方案)项目清单,实施项目化推进管理。

同时,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为总目标,建立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新国发2号文件、部省合作协议、省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省委年度经济工作会议、强省会战略、支持毕节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煤矿‘三水一渣’问题整治等)”目标任务清单,定期调度统计,台账化推进目标和重点任务。

此外,还将规范化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污染源(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水质控制单元)与环境质量响应工作体系。以赤水河、乌江流域为重点,分期分批推进全省八大水系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建立和完善全省入河排污口全过程监管体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三个一批”原则开展全省排污口分类整治。定期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填报的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和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系统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对黔西市乌江化屋基,松桃县松桃河,仁怀市赤水河支流溪沟(茅台断面),威宁县草海等8个重点区域水域实施网格化管理。推进重点区域水域例行监测,发现水质异常及时预警。强化重点区域水域日常巡查监管,认真落实“三三制”工作法,切实做好访群众,通过群众反映了解影响水质的和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聚焦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严厉打击和纠正有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网格化推进重点区域水域监管。

水生态环境治理需以问题为导向,此次出台的八条措施,着重精准化谋划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以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2个规划3个方案为抓手,聚焦巩固和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目标,从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乌江和清水江磷污染整治、松桃河锰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赤水河和草海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等方面科学谋划水生态重点项目。同时,积极指导地方进行项目谋划,对地方上报的项目清单,按照《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组织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审查,督导地方按照专家意见对项目方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效益。

在此基础上,制度化开展总结和评估,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任务及2个规划3个方案实施情况开展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考核目标任务进行查缺补漏,对规划和方案进行修订。定期对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进一步提升全省水生态环境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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