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成效。近日,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系统治理,着力政策机制创新,值得借鉴。
根据生态环境背景和水土流失状况,《意见》将全省划分为5个防治区域,分析水土流失发生原因,确定不同水土流失防治模式。盆地丘陵轻度侵蚀防治区是全省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区域,重点加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水土保持监管,严控新增人为水土流失。盆周山地中度侵蚀防治区、川西北高原轻度侵蚀防治区是重要的水源区和生态保护区,区内以林副产品生产、种植业、矿产开采及冶炼为主,重点加强矿产资源和农林业开发监管,抓好天然林和草原保护。川西南山地强度侵蚀防治区、川西高山深谷中度侵蚀防治区水能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水利水保设施相对薄弱,重点强化矿山开采和水电开发等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防止新增人为水土流失。
《意见》将水土保持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全面压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形成协同防治、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水利部门统筹全局工作,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分解到行业,落实到项目,具体到图斑。林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等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抓好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对每年9月底未开工、年底未完工的项目县暂停次年省级水土保持资金项目安排。每年年底前完成本年度验收清单销号,按要求完成上一年工程竣工验收。将“图斑精细化”贯穿生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采取遥感发现一批、集中约谈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处罚惩戒一批、信用监管一批、宣传教育一批,“六个一批”举措,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形成有力震慑。
《意见》积极鼓励各地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对创建成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的,连续三年在省级水土保持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加快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水土保持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新时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措施的顺利推进、落地落实。
《意见》明确要求组织编制《四川省“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四川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十四五”期间,积极做好升钟等9个国家级监测点和富顺等7个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规划监测点建设任务,保障已有21个监测点正常运行,通过持续观测,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预防监督、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侵蚀因子率定、水土保持科研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加快卫星遥感、无人机、“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并加强水土保持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及时做好日常监管、遥感监管等数据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