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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将进入贵州,您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21-11-16 浏览次数:0 编辑:zqhzxsj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这一重大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自2016年开始以来,已完成了第一轮全国31省(市、区)全覆盖,并于2018年完成对20个省份的第一轮“回头看”。2019年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来,已完成对上海、北京、山西、吉林等22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个央企和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2个部门部门的督察,目前仅剩贵州、河北、江苏、黑龙江、山西、内蒙古、宁夏、新疆等8省(市、区)。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大概率将于今年11月下旬对贵州等省份及中央相关企业开展第二轮巡察。

在第一轮环保督察中,贵州将督察组反馈的72个问题,分解成385个子问题,并于2018年8月底已完成330个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责任追究问题,对120名干部进行问责;边督边改过程中,对1212名干部实施约谈,378名干部实施问责;督察整改过程中,共处理314人,其中问责132人,约谈128人,其他(通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54人。在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期间,边督边改,立行立改。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200家;立案处罚373家,罚款2613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14人;约谈170人,问责111人。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贵州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了长效机制,为贵州10年GDP高速增长提供支撑,使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多赢态势,使优良生态环境成为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得到了百姓点赞和中央肯定。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的内容包括: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三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四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五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六是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以及整治情况;七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八是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以及不予配合等情况;九是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作为各级政府及政府组阁部门,应强化政治意识,将工作抓在平常。及时传达、部署、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决策和相关工作安排,对标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立行立改,积极配合环境督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地方与中央一起完成“会诊、治疗及保健”;作为企业,应增强环保责任意识,完备环保手续,落实环保制度,找准污染因子,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规范环保管理,实现清洁生产,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标准、规范,将企业发展对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作为群众,应具有环保社会意识,及时发现、制止身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并勇于向督察组及相关部门提供相关线索及资料,主动学习环保相关知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为文明、绿色的多彩贵州贡献力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国家、地方和社会三个维度的视角进行了聚焦,形成了共同关注、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为解决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问题提供了契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即将进驻,如果您是企业,如果您是职能部门,如果您是个人,您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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