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8月至10月间,由中心负责人带队,组成检查组,先后赴宁波、湖州、嘉兴、台州、丽水等5个市25个县,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共检查和服务指导项目25个,涉及水利工程、能源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航道工程、民航工程等6个类型。
检查和服务过程中,检查组把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作为学党史的落脚点,想企业所急,解企业所忧,全力提升专项行动成效。一是针对检查发现的弃渣场变更程序不到位,拦挡防护不充分,挡渣墙及植物措施实施滞后、表土未做到应剥尽剥,集中堆存阶段拦挡和排水措施欠缺等问题,检查组为生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91条,并指导和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管住人为水土流失。二是提出强化精品工程意识,对申报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工程项目如何做好现场水土保持工作和加强总结进行了指导。三是结合对2020年遥感监管图斑排查和地方履职情况督查,与基层水土保持站开展座谈交流,听取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探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并就现有问题和难点一一解答。
此次专项行动,通过跟踪检查和现场服务,加强了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提供了水土保持技术指导和支持,降低了人为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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