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决议》精神,更好发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作用,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近日,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总体要求。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四新”“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伟大实践,全面展示新时代代表风采,为奋力谱写幸福六盘水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全市7600余名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组织代表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全过程聚焦高质量、全要素服务高质量,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在汇民声、聚民智、办实事、促发展上显身手,构建“三级人大联动,代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凝心聚力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推动全市各级代表全员进站开展“访民情、办实事”活动,认真落实“五个一”(即:开展一次宣讲、参加一次代表小组活动、提出一条代表建议、反映一条社情民意、办好一件惠民实事)要求,市级人大代表每半年、县级人大代表每季度、乡镇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每月至少进站履职1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有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意见》强调,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大局、做到依法有效正确监督,当好崇法守法的“带头人”。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审议报告及提出议案建议等履职必备知识。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在立项、起草、审议、通过前评估等环节,邀请代表参加,听取代表意见。常态化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工作,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时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完善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处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将处理代表议案与研究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起草和修改法规结合起来,发挥代表议案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意见》指出,要围绕“四新”“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当好本职岗位的“排头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组织代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结合自身专业背景、行业特点,立足岗位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带头在所在单位、所处行业、所属领域争取一流业绩。发挥干部代表、企业界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级代表要从自身做起,提高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动员身边群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意见》强调,要带头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当好政策精神的“宣传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工作,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双联系”、代表进站履职等活动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四新”“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战略、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部署,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人心、落地见效。《意见》明确了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有声有色。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市活动的开展进行总牵头、总调度、总负责,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各市(特区、区)人大常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代表联络站点管理运行机制、工作调度机制、年度考核机制和督查通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四是坚持示范带动。每年召开全市“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经验交流会,通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集中展示活动成果,不断激发代表参与高质量发展的激情与热情。五是注重宣传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宣传,加强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为顺利推进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