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平台显示,4项有关环评的网友提问获省厅答复,详情如下:
 
  【1】建设项目经过环评审批并验收完成后,业主要进行项目转让,环评手续该怎么变更。
 
  内容:建设项目经过环评审批,并已经验收完成正常投产,业主要把项目进行转让。受让单位在该项目地址不变,生产内容不变,规模不变,设备、环境保护设施不变的情况下,不再使用原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使用受让单位自己的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是否需要重新报批,或者可以延续使用原建设单位的环评和验收相关资料,并以原建设单位的受让合同为证明文件? 此种情况,环保相关手续改如何处理,烦请指导。
 
  省厅答复:您好!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不变化,仅建设单位变更,则无需重新办理环评。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普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否需要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内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是否一定需要专业机构编制?谢谢帮助解答?
 
  省厅答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须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3】关于生产钴酸锂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环评类别的咨询
 
  内容:现有一个项目,采用碳酸锂(或氢氧化锂)、四化氧化三钴为主要原材料,合成生产钴酸锂。主要工艺:配料→球磨→一次合成(烧结炉,温度1000℃)→粉碎筛选→球磨→二次合成(烧结炉,温度800℃)→粉碎筛选→包装。该项目是应该按照分类管理名录中“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电子化工材料制造)”,编制报告表?还是应该按照“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全部”编制报告书?
 
  省厅答复:您好。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44项的相关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4】关于制衣行业使用硅胶材料的环评类别咨询
 
  内容:项目制衣原生产工艺是“材料--裁剪--缝制--检验--熨烫--包装--出货”,为适应市场需求把“缝制”工艺改为“硅胶”粘合,硅胶材料为固体硅胶经加热至50℃融化后把布料粘合,使用的硅胶材料不属于有机溶剂,是低挥发性的硅胶材料。环评的行业类别是那个行业类别,是做报告表还是报告书?查看环评名录“十四、纺织业”中“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但是硅胶不属于有机溶剂,所以请帮忙核实行业类别和环评登记(属于报告书还是报告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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