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耗时3年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环保督察第一步全部完成,后续还将紧接着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及回头看工作,每一步都不容轻视。
随着江苏、内蒙古、西藏3省(区)的督察整改方案出炉,第二轮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工作全部进入整改程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任务2164项,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项,完成率近60%。
此前,环保在线已就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进行了梳理。【详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如何?3地2企上实绩!】今天,让我们来看看最新也是最后发布整改方案的江苏、内蒙古及西藏3省(区)今年准备完成哪些整改工作。
江苏——
2022年3月25日-4月2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了环保督察,并于6月1日向地方正式反馈督察报告。江苏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江苏省将于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今年将完成超10项整改任务。(整改方案全文见附件)
2023年6月底前需完成船舶修造(拆)企业违法行为整改;违规厂房建筑整改,清理工业固废,依法收回土地,恢复生态空间;消除马陵河部分河段返黑返臭问题,完成马陵河周边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水质基本达到V类等工作。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19个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处置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完成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消除河道黑臭等工作。
内蒙古——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环保督察,并于6月2日向地方反馈督察报告。内蒙古督察整改方案明确今年需完成超20项整改任务。(《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3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构建;规范建设占用黑土耕地表土剥离管理工作;完成建成区1745公里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和整改等。
2023年9月底,参照尾矿库闭库规定对堆存尾矿区域进行闭库并恢复植被。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乌海化工固废渣场电石渣综合治理。
2023年12月底全面完成呼珠不沁希勒石灰石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全面清理河道内弃渣,整改违规取用水设备,解决矿业权与河道重叠问题;大黑河浑津桥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完成23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并稳定运行;完成破坏区域内生态修复等。
西藏——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环保督察,并于6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西藏认真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其中明确,西藏今年需完成13项整改任务。
2023年6月底前,需完成“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治,完成受损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2023年12月底前,需健全完善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完成剩余5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色林错环湖网围栏整改到位、加强然乌湖景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修编、规范塔尔钦国际旅游小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
另外,2022年10月的一场有关会议上,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已明确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全面总结督查实践经验,系统谋划开展第三轮督察,着力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当前,可以预测的是,第三轮督察的力度将会一如既往得大、督察效率也将不断提高,环保在线也愿意相信,随着环保督察工作的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将被逐个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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