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把关作用,健全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体系。修订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联合国铁集团印发《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33),进一步发挥国铁集团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推动水土保持从管项目向管行业转变。推动将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纳入《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结果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实施的年度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为完善水土保持信用监管提供了政策依据。随机抽取4756个地方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质量抽查,对抽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明确针对性措施,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源头上把好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的第一道关口。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连续第四年组织开展覆盖全国范围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组织各地依法认定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46万个,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销号,2019-2021年历史违法违规项目的整改销号率达到99.8%,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在长江、黄河上中游和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1万平方公里,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作用,全国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3万平方公里。以减少入黄泥沙为目标,加强黄土高原多沙粗沙区特别是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综合治理。建设淤地坝和拦沙坝790座,年可拦截入黄泥沙600万吨。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622座。改造坡耕地面积83万亩,年可增加粮食产量5800万公斤。以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加大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力度。治理侵蚀沟2067条,保护耕地面积近50万亩,年可增加粮食产量1000万公斤。带动黑龙江等东北黑土区省份投入省级财政和地方政府一般性债券19.8亿元,治理侵蚀沟9143条。以支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94%的年度水土保持中央资金安排到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省份,督促省级分解落实到脱贫县45.9亿元,占中央总投资的55.3%。以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效益为目标,制定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统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流域水系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内容,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496个,为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三)全力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
坚决落实部党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底线思维,组织黄委和有关省区全力以赴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实现“人员不伤亡”目标。汛前,完成16788座大中型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处置和应急演练,夯实“三个责任人”责任。汛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85.2万坝次,组织黄委派出26个工作组、77人次,暗访抽查400余坝次,指导地方做好防汛工作。汛后,全面复盘,深入分析工程建设和安全度汛管理薄弱环节,提出6方面18项举措,明确今后加强淤地坝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同时,初步建成支撑“四预”功能的淤地坝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黄委和水利部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运行。制定出台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登记销号管理等制度办法,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四)持续深化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连续五年实现国土面积全覆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量掌握全国、各级行政区、大江大河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2021年监测成果分析显示,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下降到267.42万平方公里,比2011年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强烈及以上等级占比下降到18.93%,水土保持率达到72.04%,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趋势进一步稳固。印发《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明确了新一期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思路目标、监测任务、方法路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编制完成《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完成监测站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稳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等要件办理,项目可研报告基本完成中咨公司评估。组织开展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和长江经济带重点区域坡耕地专项调查,掌握了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和长江经济带重点区域坡耕地的数量和分布。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碳汇作用研究,提出了水土保持碳汇概念机理、核算方法,并进行水土保持碳汇量核算。
(五)稳步推进智慧水土保持建设
制定印发《“十四五”时期智慧水土保持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智慧水土保持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制定水土保持数据标准及规则,明确了水土保持数据内容、来源、标准、录入要求,以及数据填报提交、更新审核、传输共享、维护使用等全过程管理要求。围绕管理需求,推进构建水土保持数字化场景及水土保持“一张图”。全面梳理水土保持业务智慧化管理需求,统筹开展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升级改造,基本实现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模块全过程数据管理。克服经费困难,组建了由系统内外15家科研单位参加的研发团队,推进全国土壤侵蚀“1+7”模型体系研发。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优化模型1.0版上线运行,淤地坝安全度汛“四预”模型在4座试点坝实现“四预”功能,西北黄土高原土壤侵蚀模型、西北黄土高原重力侵蚀模型、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土壤侵蚀模型、北方风沙区土壤侵蚀模型、人为水土流失风险预警模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智能管理模型基本完成模型框架构建。
(六)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
按照国务院批复《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要求,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六部门完成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年度实施情况评估。在省级自评和国家级复核的基础上,提出年度评估结果,并报国务院。评估反映的主要问题以“一省一单”印发各省级人民政府。通过开展评估工作,地方各级政府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七)强化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管理
落实部党组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管理职责,从规划、监管、治理、监测及智慧水土保持等方面强化了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管理职能。水利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全部征求流域管理机构意见,并作为审批必要条件。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启动编制七大江河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和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履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以“一省一单”印发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台账管理按周报送执行进度,相关情况作为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依据。
(八)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和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按照《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水利部组织各省区市和生产建设项目单位,扎实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在各地、各单位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水利部通过形式审查、复核和专家评审,经部务会议审议,2022年度共认定102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包括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42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8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52个(生态清洁小流域34个,生产建设项目18个)。经过两年来的实践,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在促进地方政府建立水土保持协调机制,发挥部门、资金合力,调动全社会参与水土流失防治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越来越成为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亮丽名片。同时,水利部有序推进江西赣州市、陕西延安市、黑龙江拜泉县、山西右玉县、福建长汀县等5个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技术模式、规律把握等方面探索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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