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476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56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主要负责同志就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回答记者提问。
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清洁生产审核是推动清洁生产最主要的方式和重要抓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是两部委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通过模式和路径创新,优化传统审核模式的审核流程、技术方法、评价规则等,有效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制度效力,增强全社会推行清洁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问:我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进展和成效如何?
问:我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在新发展理念背景下,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发展,传统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问题不断显现。一是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工业企业成数量级增长,清洁生产工作强度不断增大,同类型企业单个审核人力财力重复投入,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走过场、形式化现象,同时还存在审核周期长、程序复杂、不分行业“一刀切”等问题。二是传统清洁生产审核以单一企业为审核对象,具有较大的局限性,难以满足快速有效提升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水平的现实需要,无法有效支撑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三是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不够,未有效发挥清洁生产在促进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治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效能方面的作用。
问: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可从哪些方面探索创新?预期成果有哪些?
答: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可从四个方面探索创新。一是组织方式创新。从针对单一企业开展审核变为由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龙头企业为主导的组织方式,试点工作可以基于特定区域内相同行业、相同特征污染物等,将企业统一组织起来,从而形成系统化、规模化、快速化的新型审核模式。二是方法体系创新。在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针对传统审核“7个阶段、35个步骤”的固有流程,在程序、步骤、方法和工具等方面大胆创新,继承发展,求真务实,为试点工作提出新思路、新方法。三是标准规范创新。通过试点工作探索一系列适用于园区、行业、产业集群的审核指南、标准规范、指标体系等,形成指导性文件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管理制度创新。探索清洁生产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其他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的机制和路径,形成有效的制度合力。
问: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实施中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各试点实施单位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要求,依据清洁生产审核理念,不限于传统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创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模式、实施方式、技术方法、规范标准等。及时总结试点成果,探索形成具有一定普适性、易推广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模式。同时,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保障资金投入与审核绩效协调统一。除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绩效外,还应考察审核创新工作的投入产出比,尤其是在节约人力财力投入、节省时间、减轻企业负担、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等方面的优势。
问:近期两部委将开展哪些工作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创新?
答:一是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帮扶组,定期对创新试点项目进行实地跟踪和技术帮扶指导,适时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和交流研讨,总结推广试点成果。二是征集第二批试点项目。在第一批试点项目基础上,主要针对尚未覆盖的重点行业、园区类型以及重点区域流域协同审核等方面征集第二批试点项目,力争实现全行业、全领域、多层次覆盖。三是探索激励措施。针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和代表性问题,可以在各级生态环境资金、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清洁生产改造资金中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