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极星碳管家网不完全统计,9月有27项涉及碳领域政策发布,其中国家级政策占据7项,自国家顶层双碳领域实施方案出台后,各地的碳达峰实施方案、节能减排“十四五”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相继出台,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助推全国碳排放市场建设完善。
国家
9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快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统筹环境标志认证、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节水产品认证、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和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制度,纳入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施绿色产品全项认证或者分项认证。
9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围绕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升级改造,逐步降低原材料产品单位能耗和碳排放量。加强可降解塑料、生物基材料等高品质绿色低碳材料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全氧富氧燃烧、膜分离、直接空气等碳捕捉技术,扩大低碳、零碳产品供给。强化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实施,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库,探索将原材料产品碳足迹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9月16日,工信部更新了最新的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涉及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
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碳汇计量监测,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探索建立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9月8日,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年底,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干流水质保持Ⅱ类;长江经济带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9月2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绿色智能内河船舶设计、建造、配套和运营企业,打造一批满足不同场景需求的标准化、系列化船型,实现在长江、西江、京杭运河以及闽江等有代表性地区的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初步构建良性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内河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立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供应链。
9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支持山东更多行业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在具备条件的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探索建设大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鼓励利用废弃油田、矿井等发展多样化低成本碳封存,拓展二氧化碳在油气开采、大棚种植、冷链运输等领域应用场景。
行业协会
9月5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了《建材工业“十四五”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十四五”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提高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积极推动零外购电、零化石能源、零一次资源、零碳排放、零废弃物排放、零员工示范工厂(以下简称“六零”示范工厂)建设。
9月13日,全国绿化委员会编制印发《全国国土绿化规划纲要(2022—2030年)》。《纲要》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国土绿化工作,为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纲要》强调,要重点做好合理安排绿化空间、持续开展造林绿化、全面加强城乡绿化、强化草原生态修复、推进防沙治沙和石漠化治理、巩固提升绿化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支撑能力建设8个方面工作,协同推进国土绿化。
上海市
9月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正式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据了解,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共17条,涉及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教育协调、人才流动、司法协同等十个方面。
9月7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聚力产业绿色节能改造,围绕低碳前沿技术开展联合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支撑循环型产业发展,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近零排放、固废资源化利用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领域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创新策源能力全面提升,若干优势产业加快迈向世界级产业集群,区域一体化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广州市
9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所,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与国际碳交易业务。创新交易模式和交易产品,积极争取开展全省用能权现货交易试点,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开展碳期货品种研究开发,积极推进其他绿色发展类期货品种的研究开发工作。深化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试点、林业碳汇生态补偿试点。
《规划》提到,推广近零碳排放区首批示范工程项目经验,创建一批低碳示范项目、园区,探索开展低碳企业、产品认证和碳足迹评价。深化碳普惠制试点工作,积极扩展碳普惠涉及领域,开展碳普惠行为模式研究。推动重点行业碳捕获、封存和利用技术发展。推动森林碳汇工程建设。探索推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充分发挥在穗央企、省属国企和大型市属国企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企业创建行动。
此外,《规划》还提出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到2025年,海铁联运运输量不低于30万标箱,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50%以上。
黑龙江省
9月5日,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在重点任务方面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农业低碳循环行动、循环经济助力减污降碳行动、减碳科技创新行动、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明确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合作等四方面的政策保障,并在组织实施上提出加强统筹协调、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问责等四方面工作要求。
贵州省
9月20日,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力争完成14.5%的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以上,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配套政策、科技创新更加健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
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要积极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能源合作走廊、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大示范区域的“一走廊一基地三区域”新格局。规划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4%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保达到国家下达广西的最低目标,力争完成激励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值达到国家要求。
9月1日,广西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加快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多能融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支撑。
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4.62万吨、0.32万吨、1.44万吨、0.87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北京市
9月2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北京环境厅、北京财政厅等联合印发《“两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行动方案》,文件提出,推动绿色交易有序发展。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按照国家有关安排,推进用能权交易试点,探索开展碳排放权等各类环境权益及绿色资产交易和抵质押服务。不断完善反映企业(项目)的碳排放核算评价体系。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产品评价认证服务,完善绿色交易生态体系。
云南省
9月2日,云南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云南将培育打造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园区12个,初步构建起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建成一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绿色园区以及省级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重点减排工程,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逐年下降,污水集中治理率、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均达100%。
陕西省
9月9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陕西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 2025 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首批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 100%,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整体达到 30%。到 2030 年,全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广东省
9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青海省
9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规划六大行动,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发展清洁能源和储能发展、助推产业升级、建立健全发展机制。
文件提出打造零碳电力系统,持续开展绿电连续供应实践活动,力争实现全清洁能源连续供电实践新突破。助力相关企业开展基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助力打造零碳电力系统的前期研究。预备发展清洁能源衍生产业。组织实施零碳产业示范园100%绿电供应实施方案,建立园区绿电溯源认证平台、碳排放实时监测平台,打造园区级智慧零碳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开展既有园区绿电供应方案研究论证工作,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设备,全力打造格尔木夏日哈木镍钴矿等矿山零碳绿色开发建设样板。探索建立绿证、碳交易与电力市场耦合机制。
9月2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完成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2.5%的基本目标,力争完成下降14.5%的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0.48、0.03、0.55、0.15万吨。节能减排政策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控制水平显著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
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出台《关于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和《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方案》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条件下的能源安全保供工作,加快完善战略资源储备机制,推进能源价格等体制改革,大力发展非常规能源,以能源行业深刻变革支撑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高质量引领自治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在“十四五”期间,支撑自治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初步确立。市场结构逐渐完善,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加快构建,竞争性环节市场机制逐步完善。
云南省
9月15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结合文山州实际,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大林草植被保护和修复力度、优化水土资源配置,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加快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发展,以及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加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为“十四五”时期推动云南省生态退化地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天津市
9月6日,《天津市城市绿地碳汇设计导则(试行)》发布实施。导则明确了城市绿地碳汇总体设计原则,即应依据植物碳汇能力进行植物选择与配置,增加绿地碳汇总量,其他相关碳汇技术可作为补充。在植物碳汇量计算方面,导则明确,市绿地植物总碳汇量为绿地内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的碳汇量,并公布了计算公式。同时规定,在植物选择方面宜选择绿量大、绿色期长、抗性强的乡土植物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