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发布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抽查对象以2018年以来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为重点,覆盖了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制和承诺制等不同类型。水保司对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抽查,抽查总数不少于200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市县两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抽查,原则上抽查总数不少于100个。
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生产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技术评审机构等严禁向生产建设单位推荐或指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