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主题。通过分析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背景意义、内涵特征,阐述了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根本目的、总的目标、基本保障、重要标志和价值取向,提出了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三个坚持、四个更加注重”的发展定位,以及“六个转变”的发展思路和需要推进的六个方面举措。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将推动高质量发展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十个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水利部党组明确提出新阶段水利工作的主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李国英部长在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上系统阐述了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体系构造、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并在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时明确指出要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水利部党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内涵要求和目标任务,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贯穿到水土保持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作出的科学判断,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水土保持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组成部分,亦必须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阶段工作的主题。
1.1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决议》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将全面绿色转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纳入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确立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明确提出“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这为水土保持工作指明了目标方向。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及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等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都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任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盼,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及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速,给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既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保障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1.2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保持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要求
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021年9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高西沟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小流域治理关系长远”,强调要“把生态治理和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对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我们必须深学细研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保持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并落实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原则,全面提升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评价等工作能力和水平,以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更好更强支撑。
1.3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从根本上解决水土保持工作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迫切要求
虽然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的来看,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相比,还存在“三个没有变”“三个不适应”的挑战和短板,即:我国水土流失量大面广、局部地区严重的状况没有改变,治理质量和成效还不稳固的现状没有改变,经济发展带来人为水土流失压力突出的阶段性特征没有改变;水土保持管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基础支撑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政策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比如,在落实系统治理理念和两手发力要求等方面还有不少差距,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得还不到位,权责清晰的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性的政策机制还不完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着力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1.4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具有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工作基础
从发展环境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已经形成高度共识,这为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从发展条件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一代一代水保人的不懈努力下,我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取得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符合自然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之路,基本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体系,具备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已经站到了新的起点,需要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党在推动经济建设不断向高级形态迈进过程中形成的,是顺应我国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展格局变化而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方式、动力、路径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丰富的内涵。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首先要认识并把握好三个层面的问题。其一,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要求,既包括外部要求与内在需求、方向目标路径,又包括监督治理监测、体制机制法治、规划工程技术等水土保持工作的方方面面。在推进过程中都要予以关注,使之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不能畸轻畸重,不能以偏概全。其二,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是一个锚定目标,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多种约束下寻求最优解的过程,是一个动态发展提升、阶梯式趋好向上、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奋发有为。其三,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规律的发展,要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要求、自然地理条件和水土流失规律特点,统筹考虑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尊重客观规律,既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又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优先序、找准关键点,以体制机制的重点突破带动水土保持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基于此,从管理的角度,可以对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作出一个宏观而概括的定义。即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提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能力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法治为保障,以数字赋能、创新驱动为动能,以增强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为标志的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其至少应涵盖以下六个方面的内涵或特征。
2.1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发展理念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方式和成效。新发展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指导理念和实践指南。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必须从根本宗旨、问题导向、忧患意识等方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这是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要树立“大水保”思维,“跳出水保看水保”,既要结合职责抓好新发展理念涉及水土保持领域的重点工作,也要系统考虑水土保持工作如何更好地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核心是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势大局和行业发展规律,找准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定位,做到“三个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在坚持把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江河治理的根本措施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发挥水土保持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作用。
2.2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
我国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山区、农村,这些区域人民群众依靠土地生存发展的状况短期内不会改变。要坚持水保为民、水保惠民,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土流失突出问题,与时俱进地推动水土流失治理提档升级,与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有效衔接,最为广泛有效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水土流失防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更好地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
2.3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总的目标是全面提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能力
发展的主题决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总的目标应定位在:加快健全全面保护、严格监管、科学治理、权责明确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能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有力的水土保持支撑。
具体来说:一是提升人为水土流失防控能力,解决“增量”的问题。各类人为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及时精准有效控制,限定在水土资源可承受范围内。二是提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能力,解决“存量”的问题。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有效治理,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全面提升。三是提升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解决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问题。水土保持生态服务价值评价、核算及实现机制有效建立,优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四是提升水土保持治理管理能力,解决“效能”的问题。水土保持领域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2.4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是高效顺畅的体制机制法治
高质量发展是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将更为复杂,受到的约束将更加突出,发展对体制机制的要求将比以往更高,原先适用的一些体制机制或其某些方面也可能会出现不适应的情况。因此,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高效顺畅的体制机制法治作为保障。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用导向,聚焦提升人为水土流失防控能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能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水土保持治理管理能力,找准体制机制法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涉及的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重点与一般等方面的关系,加强政策制度措施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力有序有效地解决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问题,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高效顺畅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法治体系,整体提升管理效能。
2.5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是数字赋能、创新驱动
高质量发展是以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发展,创新驱动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征。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速,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是各行业的必经之路,特别是数字技术对于发展更加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同样也需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的有力支撑和强大动能。
要准确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水土保持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智慧水保建设,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水土保持工作各方面,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治理水平和监测支撑能力。要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水土保持规律机理、生态价值、碳汇能力等,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强水土保持学科建设,推动形成贯通产学研用的水土保持科技创新链条,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引领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2.6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是增强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最终要体现在: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的基础上实现根本好转,森林、草原、农田、城市等各类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全面增强,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实现良性循环演替,水土保持蕴含的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持续发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水土保持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要求、统筹体制机制法治、统筹规划工程技术、统筹近期中期远期,在减少水土流失面积、降低水土流失强度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实现“减量、降级、增效”的有机统一。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及关系时,应当把是否增强水土保持功能、提供更多更优生态产品作为基本价值取向,作为制定规划政策标准、方案选择等方面的主要依据。要顺应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和农村改革新形势,按照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要求,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区域特点、立地条件和规划定位,大力发展可持续的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断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培育绿色转型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让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成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
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李国英部长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六条实施路径的要求,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力争尽快推动实现“六个转变”。一是推动水土保持从相对独立向系统融合发展转变,更加注重发挥水利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的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二是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向有实有效有能转变,更加注重空间管控和风险防控;三是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向提质增效转变,更加注重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四是推动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向精准全面转变,更加注重提升成果分析评价和预报预警;五是推动水土保持管理机制向协同高效转变,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发力;六是推动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向智慧现代转变,更加注重数字赋能、创新驱动。围绕实现这“六个转变”,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要努力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深化拓展和突破。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自然恢复为主,加大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力度,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增强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
一是全面加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以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及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区、水源涵养区、水蚀风蚀交错区等区域为重点,全面实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充分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速度。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把预防保护置于优先地位,从政策与管理着眼,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水土保持状况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是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结合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空间格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分类分区明确不同管控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三是着力提升林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根据2020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全国一半以上的水土流失面积位于林草地,且侵蚀强度为轻度的面积占比为81%。要把林草地作为水土流失“减”的重点,着力加大林草地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修复,不断巩固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充分发挥林草固土保水作用和水土保持功能。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以高水平高效能的监管促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管制度并强化执行。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水土保持法要求,建立覆盖所有人为水土流失行为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建立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健全农林开发等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管理规则。结合各地实际,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二是创新与完善有效监管手段。建立健全以卫星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及时发现、精准判别、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对人为水土流失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全面推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跟踪预警,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三是加快构建协同监管格局。推动开展水土保持法和省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条例)人大执法检查。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完善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落实生产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推动实现“管行业、管建设、管生产必须管水保”。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审批便利化、监管规范化,寓监管于服务,不断提升审批和监管效能。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和机理,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和经济社会发展,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是整体性推进系统治理。在坚持以小流域为单位,工程、植物、耕作等各种措施相结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实现多目标协同的水土流失系统治理。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将小流域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积极打造“小流域+”模式,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水土流失治理与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等有机结合,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聚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群众需求和水土流失状况,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在重点区域大力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抓好黄河多沙粗沙区特别是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综合治理,大力开展高标准淤地坝建设,实施黄土高原旱作梯田和固沟保塬工程。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快推进长江上中游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南方丘陵山地带崩岗治理。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加大东北黑土区耕地侵蚀沟和6°以上坡耕地治理力度。
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建立完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统筹配置沟道治理、生物过滤带、水源涵养、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提供更多更优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
聚焦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局,加快构建完善监测体系,不断提升监测评价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对管理的支撑作用。
一是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加快推进实施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围绕不同区域水土流失特点及坡面、沟道土壤侵蚀规律机理,结合“双碳”目标等,加快建设涵盖水力、风力、重力、冻融侵蚀等监测指标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水土保持综合监测站网。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及良性运行机制。
二是构建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以监测站点监测为基础,常态化动态监测为主,淤地坝、坡耕地、侵蚀沟、崩岗等专项调查为补充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和地面观测有机融合,构建点面结合、天空地一体化的水土保持感知网,及时精准掌握全国各级行政区及重点关注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及变化情况。推进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计量制度实施,不断提升监测数据及成果质量。
三是深化拓展监测评价。在常态化开展水土流失状况监测评价的基础上,聚焦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系统质量评价等需求,深化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重点流域水土保持状况成效监测评价及不同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估,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等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结合水土保持业务需求,以算据、算法、算力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智慧水土保持建设,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加快构建水土保持数字化场景。建立健全智慧水土保持数据管理规则,统一规范数据标准,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更新,建立系统内外、行业上下常态化共享机制。在水土保持“一个库”“一张图”的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及时更新的水土保持数据底板,构建满足不同管理目标需求的水土保持数字化场景,为推进智慧水土保持建设提供可靠的算据支撑。
二是建立完善水土保持模型。锚定智慧化模拟的目标,在现有算法模型基础上深化攻关、知识驱动、集成应用,建立完善水土保持模型。深入研究不同流域区域自然规律和水土流失机理、趋势,研发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土壤侵蚀模型,以及水土流失状况预报预警模型、人为水土流失智能识别及风险预警模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智能管理模型。加快建立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度汛“四预”模型,着力提升淤地坝安全度汛管理水平。
三是升级改造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基于智慧水利“2+N”体系,根据水土保持数据处理、模型计算等需要,升级改造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水土流失状况预报预警、人为水土流失预警、水土流失治理智能管理等业务功能,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加快推进淤地坝安全度汛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淤地坝数据库,实现淤地坝快速查询、实时分析和重要淤地坝“四预”功能。
深入推进水土保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善用体制机制法治,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政策顶层设计。加快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体系,更好地发挥水利部门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牵头作用,落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及社会各方面责任。把水土保持放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通过政策制度创新和供给,压实各方面责任,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积极性,推动形成有利于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有效的管理和投入机制。切实履行好水土保持部门的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职责,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协同,加强制度、规划、政策的衔接。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完善流域和区域水土保持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建立水土保持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鼓励地方利用耕地占补平衡、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等产权激励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健全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相适应的水土保持评价指标和核算体系。
三是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法治自觉,树牢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好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及监督、服务等各项政府职责。聚焦法治实施这个重点,全面抓好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贯彻落实,以法律的武器防治水土流失,用法治的力量保护水土资源。结合新阶段新要求,做好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管与执法、执法与司法衔接,公益诉讼等有利于法律实施的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水土保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水土保持普法宣传,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加快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