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2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现就积极稳妥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
三、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四、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五、大力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六、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七、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
八、健全要素市场治理
九、进一步发挥要素协同配置效应
十、强化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