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
会议强调,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要坚持目标导向,牢牢把握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总体目标,聚焦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四个次级目标,善用体制机制法治,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体制、机制、法治三个方面深入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快完善河湖长制、流域治理管理体制、水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水价形成机制、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合同节水管理机制、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水利投融资机制等,进一步完善水利法治体系,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夯基垒台、立柱架梁。要坚持效用导向,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重点任务,确保能用管用效用。
会议指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任务。要科学设置指标,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引导落实节水制度、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增强全民节水意识。要跟进动态管理,实施科学评估,加强督导指导,促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推进、不断巩固深化成果。要强化激励约束,在政策、经济、技术等方面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压实责任,稳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会议指出,推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具体举措。要认真总结先期试点经验,有序扩大实施范围。要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管理,严格申报公示、合同签订、建设验收、资金兑付等程序,确保达到预期效果。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极性,多点发力、以点带面,推动全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