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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2020年以来中央部委级层面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盘点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0 编辑:zqhzxsj

2020.12.29

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0.12.31

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

 

2021.1.11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出台《指导意见》,主要是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协同、工作协同和机制协同,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以更大力度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为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提供支撑保障,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2021.3.26 

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活动。

 

2021.5.17   

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

 

2021.5.30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2021.7.1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021.7.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

 

2021.7.27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

组织部分省份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实施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协同增效。

 

2021.9.11  

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021.10.9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我部研究起草了《“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2021.10.11 

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2021.10.15

国家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000万个。在回收处置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在垃圾清理方面,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021.10.2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布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2021.10.26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迅速开展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自查工作,各地生态环境局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2019和2020年度的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组织进行全面自查。

 

2021.10.2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督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点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允许使用CCER抵消配额总量5%的排放量。

 

2021.10.28

生态环境部发布《”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

目标提出通过试点,探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技术路径、管理模式,为全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主动适应“双碳”战略目标,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2021.10.28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通知》

试点工作应以产业园区导则和相关环评技术要求为基础,以探索产业园区层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路径为主要目标。在碳排放现状核算中充分利用现有碳排放底数和统计资料。涉及“两高”行业的园区应关注能源消耗、企业生产和废弃物处理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碳排放,重点评估涉“两高”行业的碳排放水平和降碳潜力;涉及大数据、云计算等高耗电的园区应关注调入电力的碳排放。结合区域和行业“双碳”目标,通过对规划实施后园区碳排放强度、结构等方面的预测分析,提出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管控措施。

 

2021.11.5

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

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是提高电煤利用效率、减少电煤消耗、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将煤电机组改造升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细,切实提高煤电机组运行水平。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科学确定本地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目标和实施路径,研究制定本省(区、市)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于11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第三方综合评估论证后,于年底前形成操作性实施方案。各地在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过程中,需统筹考虑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实现“三改”联动。同时,要合理安排机组改造时序,保证本地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予以支持,提高企业改造积极性,保证改造工作平稳推进。各地要明确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中央发电企业要与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充分沟通,保证集团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与地方有效衔接。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煤电机组检修方案,保证各地煤电机组改造过程中电网安全平稳运行。

 

2021.11.6 

工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四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构建工业碳核算方法、算法和数据库体系,推动碳核算信息在金融系统应用,强化碳核算产融合作。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合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研究有序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绿色债券。依托科创属性评价,研究建立绿色科创企业培育引导机制,支持“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金融产品,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碳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碳金融服务。

 

2021.11.8

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

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

 

2021.11.9  

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

 

2021.11.10

财政部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提到,治理资金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奖补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工程总投资10亿-20亿元的项目奖补5亿元;工程总投资20亿-50亿元的项目奖补10亿元;工程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奖补20亿元。

 

2021.11.12

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利用率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

此次修订旨在,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风电场受限电量、利用率的计算、统计工作,促进风电消纳和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此次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执行之后,2013年1月电监会发布的《风电场弃风电量计算办法(试行)》(办输电〔2012〕154号)将同时废止。

 

2021.11.15

国家发改委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目标到2025年,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2021.11.16

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加快构建,多层次、高品质的旅客出行服务系统和全链条、一体化的货运物流服务系统初步建立,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不断完善,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输装备水平大幅提高,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安全应急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2021.11.17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 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

《依法治污意见》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梳理总书记关于依法治污、加强生态环境法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具体细化的落实举措;坚持全面、准确落实党中央印发的法治文件中涉及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和《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任务要求,提出具体细化的落实举措;坚持全面、准确衔接生态环境系统推动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等中心工作,为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1.11.18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

对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在产能扩充、产品性能、工艺技术和企业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2021.11.19 

发改委印发《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将继续通过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对相关地区予以支持。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开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转型创新试验区建设。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资源型地区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建设用地修复后,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

 

2021.11.19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共同发布《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国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条件的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国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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