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焦煤、焦炭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公告
〔2021〕60号
近日,我所分别收到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放弃焦煤和焦炭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申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自即日起,取消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焦煤和焦炭指定交割仓库资格。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