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监督管理,创新治理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取得明显成效。聚焦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验先投”等六类突出问题,累计查改问题项目1.3万个、约谈600余个、挂牌督办9个、实施信用惩戒6个、移交执法518个、行政处罚61个,切实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达1742平方公里。全省先后编制实施多个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划定12个省级以上重点预防区和8个重点治理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0%。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实现面积、强度双下降,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1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1152万吨,水土保持率达到84.97%。积极探索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新路子,先后建成综合治理型、绿色产业型、休闲观光型、和谐宜居型等生态清洁小流域103个。开展水土保持“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四进活动,先后建成15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有效发挥了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作用。截止2020年,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各地涌现出一批优秀案例。
日照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水土保持作为生态立市战略“一号工程”来抓,探索水土保持发展新路径。树立全域化治理理念,将全市划分为45个水保片区、208条流域,明确“一山一海一平原”总体布局。坚持林水结合、以林兴水、依水造林,统筹涉水涉林资源资金,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0余个,实施国家级坡耕地治理项目7个,治理河道900余公里。坚持把生态治理、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同步规划、统筹实施,积极探索“政府引导、政策撬动、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办法,累计完成水保投资17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资金6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约100亿元。市水利局联合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将水土保持纳入到市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
日照市五莲县建立组织协调、责任考核、资金投入三项机制,先后引进社会资本近20亿元,扶持企业或大户1000多家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每年以30%以上的幅度增长。实施治山改土、造林绿化、水利水保三大工程,全县治山整地13.5万亩,造林10万亩,6座中型水库和175座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违规项目整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三项措施,全县2020年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304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70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449万元。
二、泰安市实施“四轮驱动”,推进水土保持强监管专项行动
泰安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水土保持强监管专项行动被评为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市政府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查处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泰省事”“泰快捷”“泰贴心”等便民服务,减轻企业压力。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补偿费征收方式,2020年实现全市方案编制率、审批率、征收率“三个100%”。探索实行“水土保持违法嫌疑人清单”移交制度,做到“监管—执法—司法”刚性衔接。为生产建设单位开展宣传培训,使95%以上项目法人能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对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实现100%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421份,补报方案44个,验收备案69个,共追缴补偿费1000多万元。近年来,全市监督检查项目3027个,仅1个项目进入司法强制程序。
三、济南市建立工作专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会同有关单位协同推进,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形成了一套“专班”经验与运转模式。制定了《济南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办公,每日一汇总、每周一例会、每月一通报的方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组建联合行动小组,由水土保持处对需要整改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和技术指导,由水政监察支队对有难度或拒不配合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践行“一线工作法”,采取“多跑腿、多宣传、多沟通”的方式,促使原来有抵触情绪,甚至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逐渐接受整改并主动履行水保义务。工作专班在做好本市级项目整改基础上,多次深入县区督导进度、加强业务指导,市、区同步推进,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