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镇广铝报告书(公示板).pdf

7、公众参与说明

2公参说明.pdf

8、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3公参方式及途径.pdf

9、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

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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