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峰表示,为保证精准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领域;为保证直达性,碳减排支持工具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碳减排重点领域的企业发放贷款,之后可向人民银行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并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公开披露碳减排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多个部委在近期密集发声或出台相关措施,明确发挥金融支持“双碳”目标的重要工具作用,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的积极性。
“我们与金融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一道,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近日表示,推动金融系统作出系统性响应,对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实现“双碳”目标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也表示,“双碳”目标对绿色金融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现碳中和需要巨量的投资,要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体系提供融资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2021年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表示,高碳行业和企业的低碳转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目前的绿色金融体系尚不能充分覆盖转型金融活动,应该深入研究如何建立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披露要求、激励机制和配套措施,开展试点,并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
就碳减排支持工具而言,孙国锋认为,这是为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创设的一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
不过,孙国锋也建议,金融机构仍要按市场化、法治化和商业化原则,对煤电、煤炭企业和项目等予以合理的信贷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更好发挥金融对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