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满足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的,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即其他相关环节过程(如储存、运输)仍需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