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出台6条《全省重大项目环评“放管服”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优化环评服务指导工作机制,以环评高水平服务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快推进全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项目、十二个农业产业项目、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和民生领域项目落地建设。
据了解,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准入正面清单,结合贵州实际,省生态环境厅将出台环评管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包括“不纳入环评管理清单”、“告知承诺制清单”、“绿色通道清单”、“禁止准入清单”,按照4张“清单”对建设项目环评进行分类管理,便于重大项目业主和环评审批人员照单执行。
同时加强横向沟通,提前介入,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形成协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力。做好生态环境空间咨询服务、项目环评指导服务。组建专人专班做好重大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推动解决建设单位在重大项目选址、环评编制审批和建设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四本台账”,明确每个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等级、类别、方式以及具体流程,全面梳理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可能遇到的问题,纳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充分运用“三线一单”数据共享成果,提前介入,对重大项目提出避让生态环境空间的具体建议和意见。
针对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地区,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大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地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意见》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优化环评服务指导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项目、十二个农业产业项目、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和民生领域项目(以下统称“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以环评高水平服务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推行清单管理。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准入正面清单,结合贵州实际,省生态环境厅将制定环评管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包括“不纳入环评管理清单”、“告知承诺制清单”、“绿色通道清单”、“禁止准入清单”。各地按照“清单”对建设项目环评进行分类管理,加快环评审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二、事前介入服务。加强横向沟通,提前介入,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形成协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力。做好生态环境空间咨询服务:在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谋划阶段,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提出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合理化建议,把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做好项目环评指导服务:在立项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环评类别、审批部门及审批流程等咨询服务;在环评编制阶段,提供第三方环评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评估一览表以及技术支撑专家名单,为建设单位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和效率做好技术服务。
三、全程跟踪服务。组建专人专班做好重大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对重大项目事前预判和环评编制审批、事中落实“三同时”和承诺事项、事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生态恢复情况等全过程进行指导服务,推动解决建设单位在重大项目选址、环评编制审批和建设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四、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四本台账”,即国家级重大项目台账、省级重大项目台账、市州级重大项目台账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台账,明确每个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等级、类别、方式以及具体流程,全面梳理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可能遇到的问题,纳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五、应用“三线一单”。加快“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数据共享成果,提前预判规划、招商重大项目的选址、选线与法律法规符合性以及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等,提出避让生态环境空间的具体建议和意见,有效促进项目落地。
六、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承诺事项和环评各项措施,强化失信“黑名单”管理。
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大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地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